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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宿州金融扶贫双管齐下求长效

    信息发布者:范国超
    2017-07-19 18:39:56   转载

    “我家今年在没有任何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,获得了5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,终于有了创业的本钱。 ”日前,泗县屏山镇彭鲍村贫困户仝德莲激动地说。她在丈夫车祸致残后,用这笔贷款养羊,以一人之力承担起全家的重担。今年,宿州市创新金融扶贫模式,坚持因地因户因人施策,为贫困户用贷提供直接支持或间接支持,力求由“一次性救济”向“持续性输血”转变,实现真扶贫、扶真贫、真脱贫。

    该市对有劳动力、有发展意愿、有产业项目、有自主创业潜质、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,银行通过开展评级、授信并根据贫困户实际资金需要,直接发放5万元以下、3年以内的免抵押、免担保、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,用于其生产经营;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,脱贫后仍可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享受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补助,避免贫困户脱贫又返贫。记者了解到,埇桥区符离镇横口村残疾贫困户曹永健过去一直有规模养鸡的想法,只是苦于没有本钱。获得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后,他扩大鸡舍、购置鸡苗,短短几个月就出栏近5000羽蛋鸡,走上了脱贫致富路。

    对于有劳动力、自身没有项目或者无劳动力的重点贫困户,宿州市各级政府向银行推荐和对接优质企业、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采取“户贷企用”“分贷统还”的间接支持模式,带动贫困户脱贫。具体做法是,银行审核把关,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开展评级授信,由政府、银行、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签订“四方协议”,明确各方权利义务。贷款资金集中由经营主体统一使用、统一偿还,定期向贫困户分配固定收益和浮动分红。目前,宿州市按照“贷款跟着贫困户走、贫困户跟着能人大户走、能人大户跟着产业走、产业跟着市场走”的思路,将信贷资源、优惠政策向具有脱贫效应的地方特色产业、龙头企业和具体扶贫项目倾斜,实现扶贫信贷资金的效益最大化。

    为缓释信贷风险,宿州市各级政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制度,设立专户,封闭运行,专款专用,有效转移了信贷风险。对确实无法回收的贷款,由政府和银行按一定比例承担贷款损失。此外,宿州市还建立保险机制,由财政出资为办理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保险期限与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期限同步,在借款的贫困户出现意外丧失还款能力时,由保险赔偿金偿还贷款,有效规避了信贷风险。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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